一袭白色套装的珉珉在办公室黑沙发上落座,办公室顿时提升好几个亮度。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李律师只觉得现在的珉珉好看得不像真人、潇洒得不似女生,连作为同性的自己都顿时心情大好。原来珉珉想要咨询的是有关收养的法律问题。李律师详细地就珉珉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关于“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指收养人不应当有重大或者恶性传染病等且年龄达到30周岁,这两条民法典与收养法条文一致,未做修改。
在收养法第六条基础上,民法典新增了“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之要求,对被收养人的保护更加周延。
现行收养法仅针对单身男性收养女孩作出了年龄限制,要求无配偶的男性与其拟收养的女孩至少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不过在民法典修撰过程中,有意见说这是一种歧视,应当加强对男性被收养人的保护,于是乎民法典将该条调整为,只要是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都应该相差四十周岁,即珉珉可以用自己的周龄去减40,先算一算够不够减,再考虑是只想要男孩子还是适当放宽性别限制。
补充说明,如果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的,不受40岁年龄差异的限制。
已经建立的收养关系可以继续也必须继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除非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李律师就处理过,夫妻因为不明原因求子不得而收养了一个女孩,建立收养关系后夫妻俩生下一个男孩子,一家四口现在其乐融融,夫妻俩甚至认为,亲身诞下的男孩正是收养女孩后,老天的回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