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木的女儿早年定居国外,知道这个消息很开心,觉得父亲找到合适伴侣过的开心,她也很支持,并表示等疫情好点儿,一定回国参加他们的婚礼。
事情到了可仙这儿就不顺利了,儿子小鲜毕业后一直也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反而沉迷于赌场夜店,结识了好些三教九流的社会人士,还学会了赌博,每个月挣的都不够他几个晚上输掉的,常常找各种借口问可仙要钱,可仙刚开始心疼儿子外地生活艰苦,总是隔三岔五的贴补他,后来发现了小鲜的不良嗜好,也就不再继续资助小鲜了。小鲜的亲生父亲阿涛于两年前病故,临终前觉得对可仙有愧,留有遗嘱把自己的几套房产留给了前妻可仙。小鲜得知此事后,心里无时无刻不惦记着那几套房产,琢磨着可仙就他一个儿子,这些房产以后也都是他的。可当他听说可仙要再婚的消息后,立刻炸了,忙鼓动家里的亲戚阻止可仙再婚,可家里亲戚都知道这个不孝子的坏心思,没人向着他说话,眼看着这条路走不通了,他想起叔叔小可提过国浩所有个孙韬律师和他们家挺熟的,于是千方百计约到了孙律师,一见面就和孙律师吐槽,说自己的母亲受人欺骗,要和别人结婚,听说《民法典》就要实施了,问有没有什么条款可以限制母亲再婚,并希望请孙律师出面帮忙阻止。
话说孙律师前几天和小可打乒乓球的时候就听说了可仙家里的这些事,知道小鲜约他的目的,本不想接待,但因为小可的关系,抹不下面子拒绝,听完小鲜的陈述后,孙律师语重心长的劝导小鲜,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力,《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子女不得干涉父母再婚及婚后生活,并且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小鲜听了,尴尬的笑了笑,最终还是忍不住提及了可仙继承的千万遗产,反复强调,害怕自己的母亲被骗,孙律师告诉小鲜,像他们家这种情况,《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可仙再婚,有权处分她所继承的财产。可仙和万木可以采取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小鲜是不能干涉的。
孙律师看着一脸失望的小鲜,拍了拍他的肩膀,“作为子女,你应该多关心母亲的生活,尊重她的选择。财富是要靠自己努力去创造的,而不是试图通过非正常的手段去获得。”小鲜听完,没有说话,轻轻的点了点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